公考行測定義判斷題分析
第二、專業(yè)性強。近幾年,為了加大行測的區(qū)分度,在定義判斷的選項設置上,干擾選項的設置都非常有技巧,造成很多同學一不小心就掉進出題人的大坑。
建議大家遇到上述情況可以這樣操作:
第一、分析題干的核心要點,比如直接找定義中的主體、客體、方式、原因、結(jié)果、性質(zhì)等等,把句子進行拆解,化繁為簡。
第二、將定義中的關鍵詞語,與選項進行比對。
我們來看下面這幾道題。
1.中期財務報告,是指以中期為基礎編制的財務報告。中期,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
根據(jù)以上信息,不屬于上述定義的是?
A.小王匯編1-3月份的財務報告遞交給了審計公司
B.甲公司把6月份的資產(chǎn)負債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進行了整理匯總
C.某審計公司接受政府的委托審計了當?shù)匾夜镜哪甓蓉攧請蟾?/p>
D.7月份,丙公司領導需要財務人員提供1-6月份匯總編制的財務報告
【答案】C。解析:中期財務報告核心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這屬于定義的條件。
A項,屬于季報,符合定義,排除。
B項,屬于月報,符合定義,排除。
C項,屬于年報是完整的會計年度,不符合定義,保留。
D項,屬于半年報,符合定義,排除。
故本題答案擇C項。
2.白色污染:是人們對難降解的塑料垃圾污染環(huán)境現(xiàn)象的一種形象稱謂。它是指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各類生活塑料制品使用后被棄置成為固體廢物,由于隨意亂丟亂扔,難于降解處理,以致破環(huán)境嚴重污染的現(xiàn)象。
上根據(jù)以上信息,屬于上述定義的是
A.工廠里排放的二氧化碳
B.人們不用的廢電池
C.廢棄的農(nóng)用薄膜
D.廢棄的書本
【答案】C。解析:題干定義中提到了性質(zhì):說的是人們對難降解的塑料垃圾。
A項,屬于空氣污染,不符合定義,排除。
B項,廢電池屬于有害垃圾或者干垃圾。其中屬有害垃圾的廢電池主要指富含汞、鎳氫、鎳鎘重金屬元素的電池,它不屬于塑料制品,不符合定義,排除。
C項,廢棄的農(nóng)用薄膜屬于塑料制品難以降解會嚴重污染環(huán)境,符合定義,保留。
D項,作業(yè)本是紙質(zhì)材料制成它不屬于塑料制品,不符合定義,排除。
故本題答案選擇C項。
這兩道題目都是抓住了題干的關鍵詞去比對選項設置,很快就可以得到正確選項。
公考行測定義判斷題分析精選篇2
一、主旨句
主旨句的位置可能是首句,或者在中間,或者在結(jié)尾。所以不要永遠只看首句或者尾句。主旨句在哪個位置是根據(jù)文段的文意,或者寫作的邏輯確定的,在哪個位置也不是絕對的。我們應該抓住關鍵的牛尾巴,把握主旨句的基本特征,即能夠涵蓋全段文意的句子,就好了。那么在閱讀的過程中,只要你們看到具有這種特征的句子,就馬上能判斷出是主旨句。有的文段沒有主旨句,則需要自己做出歸納概括,自己提煉。
二、引語
引語通常指文段的第一句話。它的作用常常是引入話題。引語具有明顯的基本特征,就是陌生話題的開啟,或者是一個概念闡述。當然,在某種情況下,引語就是主旨句。所以請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視引語。因為它大致告訴接下來文段的意思走向。
三、邏輯架構(gòu)
邏輯架構(gòu)聽著比較高深,其實就是要判斷并列關系還是遞進關系還是順承關系,還是因果關系等等,這點很多人已經(jīng)講過,我不再贅述。記得有一道題,就是中國科學家找到了與火星最為相似的環(huán)境,是中國的沙漠什么的,那道題,一共就兩句話,順序不同,選項馬上發(fā)生變化。
四、找重點詞
所謂重點詞語,一是重要概念,二是高頻詞,三是重點關聯(lián)詞語。這個主要是有助于我們快速把握文段主旨,特別是詞語理解,很有必要。重點關聯(lián)詞主要是為了把握文段邏輯架構(gòu)。
五、標點符號
標點符號雖小,但是也是我們分析的點。其中,用的最多的就是分號和冒號。分號表示并列。冒號有一個很特別的地方,就是句號才標志著它的結(jié)束。還有一個問題必須要說,就是句號和逗號。這兩個符號用的最多。句號和逗號的作用不用我多說,就是表示停頓和更長的停頓。這沒毛病。但請大家注意:句號不代表著一層話的結(jié)束,而逗號也并不一定意味著前后句子內(nèi)容上的一致性。在國家公務員考試中這種狀況出現(xiàn)的很多,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否則肯定會擾亂你們劃分段落層次。
公考行測定義判斷題分析精選篇3
一、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民法總則》第十七條規(guī)定: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條解析:十八周歲以上(包括十八周歲)的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所獨立實施的行為有效。比如二十周歲且精神正常的甲獨自去商場購買的手機行為有效。這里注意,第十八條二款的涵義是,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雖然生理年齡未達到十八周歲,但如果能自己養(yǎng)活自己,就可以看作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以下例題:
【例1】17周歲的甲輟學打工,每個月工資3000元。用自己的積蓄給母親買了一部手機,母親心疼錢認為甲未成年,單獨買手機的行為是無效的。請問甲買手機的行為效力為( )?
A.有效 B.無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銷
【解析】答案選A。甲雖只有17周歲,但靠自己的勞動能力為生活的主要來源。此時將甲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故他所獨立實施的行為有效。故本題答案為A。
需要注意的是,該法條所強調(diào)是這個已滿十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有能力養(yǎng)活自己。所以即便該未成人有較多財產(chǎn),但如果不是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生活主要來源,都不能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而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民法總則》第十九條規(guī)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jīng)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條解析:《民法總則》第十九條將《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十周歲以上的未成人,改為了八周歲以上的未成人。修改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未成年人的心理成熟度較以前有所提高。需要注意的是,在考試中可能會出現(xiàn)的干擾選項“是六周歲以上的未成人”。這是因為《民法總則》的修正案為六周歲,但在最后定稿時確定為八周歲?!睹穹倓t》第二十二條將《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改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該條修改的目的,一是為對精神病人以表尊重,二是可以將老年癡呆等疾病也囊括在內(nèi)。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一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法條解析:《民法總則》第二十條將《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改為了“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其民事活動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
【知識點梳理】
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已滿十八周歲;已滿十六未滿十八周歲的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生活的主要來源。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已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