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異地高考新政策
可以。
戶籍同省不同市參加高考是可以的,不影響高考。同一個省的高中教材是一樣的,都是使用教育廳規定的教材,高考試卷也是使用相同的高考卷,所以本省任何一個縣市都可以參加高考,不會涉及高考移民問題,在高考報名資格審查時都沒有問題。只是在本省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在報考專項計劃,免費師范生,免費醫學生是不可以的,因為專項計劃,免費師范生和免費醫學生都要在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
廣東異地高考新政策【篇2】
(一)積分入戶的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的條件。
按照《關于開展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工作的指導意見》(粵府辦〔20 〕32號)、《關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戶城鎮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 〕66號)的要求,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及其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入戶的,隨遷子女不受入戶年限、就學年限等限制,自起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并可與入戶地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二)隨遷子女就讀中職學校在廣東省參加高考的條件。
經縣(市、區)人民 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具有廣東省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的,自起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等職業學院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并可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三)隨遷子女就讀普通高中在廣東省參加高考的條件。
經縣(市、區)人民 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并在父母就業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自起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四)其他。
對不符合以上條件的隨遷子女,自起,經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同意,可在廣東省借考,但須回到戶籍所在省(區、市)參加錄取。具體辦法由省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制訂。必要時,可視實施情況和國家有關規定對報考條件進行適當調整。
廣東異地高考新政策【篇3】
廣東新高考政策是3+1+2,“3”即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1”和“2”為選擇性考試科目,其中“1”指從物理或歷史科目中選擇1門首選科目,“2”指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再選科目。
廣東新高考政策內容解讀
“3”即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1”和“2”為選擇性考試科目,其中“1”指從物理或歷史科目中選擇1門首選科目,“2”指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再選科目。
考生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成績和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3門統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中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再選科目按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
在招生錄取方面,普通高校考試招生采取“兩依據、一參考”模式,即依據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3門選考科目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新高考不同于未改革省份,考生參加高考只有2種選擇:文科或理科。新高考“3+1+2”提供了12種不同的學科選擇組合,體現了尊重學生興趣、特長發展的改革取向。
新高考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這意味著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興趣特長,優先從專業角度選擇高校并填報志愿。與現行志愿填報和錄取方式相比,主要優勢是擴大學生選擇權,提高志愿滿意度和滿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