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支持14所部省合建高校所在中西部地區更多學者申報“長江學者獎勵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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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提升服務發展能力。堅持服務區域經濟發展導向,經商地方政府和各部省合建高校,重點支持每所部省合建高校建設至少2個學科群對接服務地方主導特色產業,建設2至3個大型系列研究設施(平臺),提升高等教育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同時,以優勢特色學科為紐帶,協調37所教育部直屬高校與部省合建高校圍繞師資培訓、人才共享、人才培養、平臺共建、項目申報、社會服務等方面開展對口合作。
四是支持高層次人才培養。教育部深入實施“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采取系列舉措對14所部省合建高校所在中西部地區實施傾斜政策;修訂《“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管理辦法》,堅持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傾斜;采取不限額申報方式,支持14所部省合建高校所在中西部地區更多學者申報“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在申報部署環節,將部省合建高校與教育部直屬高校同等對待、直接下達。
下一步,教育部將積極對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加大支持力度,指導部省合建高校持續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提升人才自主培養能力,加大“長江學者獎勵計劃”支持力度,完善支持部省合建高校改革發展的政策供給和資源配置體系,持續推進部省合建工作向縱深發展。同時,指導部省合建高校持續深化大型系列研究設施(平臺)建設,加強優勢特色學科群建設,組織優勢科研力量,發揮地方特色,參與國家實驗室和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進一步提升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為全面振興中西部高等教育、加快推進教育強國建設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