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學校76名教師開學無任何原因遭解聘
惠州一學校76名教師開學無任何原因遭解聘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惠陽學校是一所位于廣東省惠州市的知名學校。近日,該校在未提前告知的情況下,于8月26日通知76名教師被解聘,其中包括了一些在職多年、教學表現優秀的教師。這些教師們在得知消息后感到十分突然和難以接受,認為學校的補償方案不合理。
多位教師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于8月26日收到學校正式解聘通知。這一決定令他們感到震驚,并認為學校提供的解雇補償方案不合理。據悉,這些教師的合同一直延續到7月底,學校已經按照“N(年限×平均每月工資)+8月工資”的方式進行了解聘補償。
一名被解雇的教師向記者表示:“學校沒有提前通知,8月26日才正式通知我們解聘了!”被解雇的教師們表示,他們原本已經做好了新學期的準備,突然接到解聘通知,讓他們感到困惑和無助。他們強調,與其他職業不同,教師的招聘周期受到時間限制,因此在開學前被解雇對他們造成了嚴重困擾,附近其他學校的招聘已經結束,很難找到新的工作機會。
在收到通知后,這些教師提出了自己的訴求并提交。然而,雙方未能就補償方案達成一致。一些教師咨詢了律師,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如果解雇是無故解雇,補償金額至少應該按照“2N+1”的形式進行支付。
然而,惠陽區教育局對此作出回應,稱他們已按照法律法規合法支付了補償,并已與73名教師達成一致,解除了勞動合同,終止了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
除了提供補償金外,學校還提供了一些招聘崗位供被解雇的教師選擇。然而,一些教師認為,這些學校的位置較遠,薪資較低,無法接受。他們希望能夠得到更為合理的解決方案,以充分保障自己的權益。
對于惠陽華附學校解雇76名教師的事件,惠陽教育局表示,大部分教師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表示理解,只有極少數教師提出較高的期望值,暫時拒絕了補償方案,表達了強烈的訴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校聘教師的解雇屬于個案現象,該區其他中小學校不存在類似問題。
教育局承諾將繼續與尚未簽署《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的校聘教師保持聯系和溝通,盡快完成合法解雇和補償工作,以化解矛盾。他們表示將采取相關措施,確保受影響的教師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解聘合同工資如何賠償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5、如果單位沒罩基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員工可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都有哪些?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某些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設區的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勞動合同是可以進行解除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以進行辦理,如果用人單位在違法的情況下而去解除合同的話,那么就要承擔法律的責任,從而也讓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如果有必要的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解決。
惠陽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入學條件
惠陽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入學條件是:
1、持有本市相關學校轉學的有效證明;
2、具有有效的體檢報告,報告原件;
3、具有相關經歷或能力的申請者需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4、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給予年齡優先申請者優先錄取;
5、需要參加中學入學考試;
6、家庭經濟條件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