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行測考試乘法速算小妙招
(2)趙高:秦朝宦官,原為趙國貴族,他與李斯逼秦始皇長子扶蘇自殺,六少子胡亥為二世皇帝。不久又殺死李斯,自任丞相,后又謀害胡亥,立子嬰為帝,后被子嬰誅殺。
(3)梁冀:東漢大臣,兩個妹妹分別為順帝、恒帝皇后,順帝死后,于梁太后合謀,先后立沖、質、恒三帝,專橫朝政20年。他掠奪的財產相當于全國半年租賦。159年,恒帝誅殺粱氏一家,梁冀自殺身亡。
(4)董卓:初為瓊州豪強,漢靈帝時任州牧,兇殘異常。公元189年,率兵入洛陽,毒殺少帝,另立獻帝,自立太師,“挾天子以令諸侯”,后被王允、呂布殺掉。
(5)來俊臣:唐朝武則天時酷吏,因告密受寵,任中丞,后因得罪武氏諸王和太平公主,被武則天處死。成語“請君入甕”講的就是他和右丞周興之事。
(6)李林甫:唐朝權臣,玄宗時任禮部尚書兼中書令。他有“口有蜜、腹有劍”之稱。在任19年中,唐王政事敗壞,終于釀成“安史之亂”。
(7)秦檜:北宋歷任御史中丞等職。靖康二年,被金軍掠至北方,不久遣歸,充當內奸。他勾結黨羽,專橫權勢,力主投降,以“莫須有”待得罪名殺害岳飛及其子岳云等抗金名將,為后人唾棄。
(8)嚴嵩:明朝大臣,嘉靖中任吏部尚書,官至太子太師,以其子世蕃等為爪牙,操縱國事,在任時大半軍餉被他侵吞。1562年,御史周應龍,林潤相繼彈劾世蕃,嚴世蕃被殺,抄出黃金10000余兩,白銀200余兩,嚴嵩被革職,不久病死。
(9)魏忠賢:明代宦官,萬歷年入宮。1620年,他被任為司禮秉筆太監(jiān)并監(jiān)管東廠,網(wǎng)羅死黨,殺害東林黨人揚漣、左光斗等正直官吏。
(10)和珅:原在清廷鑾儀衛(wèi)當差,因逢迎獻媚,為乾隆所寵,官至文華殿大學士。乾隆死后,嘉慶帝宣布他20條罪狀并令其自殺,被抄家,家產約值8億兩黃金,等于朝廷10年收入。
省考行測考試乘法速算小妙招【篇2】
1、侵害現(xiàn)實存在。
意思是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是主觀想象而實際卻不存在的。比如說,夜晚,一對夫妻走在路上,突然,妻子的錢包被從后面突襲的兩名劫匪搶劫,丈夫立馬和兩名劫匪展開搏斗,此時一位走過的便衣警察見狀,立馬跑過去朝爭斗的丈夫打過去,試圖制服。丈夫以為便衣警察是劫匪同伙,而將警察打傷。此時,可以說,丈夫誤以為警察是不法侵害者而對警察實施防衛(wèi),而客觀上,警察并不是不法侵害者,那么,丈夫打警察的行為就不夠成正當防衛(wèi)。
2、侵害正在進行。
意思是要求面臨的是已經開始尚未結束的不法侵害,不能是侵害還沒發(fā)生,也不能是侵害已經結束。比如說,夜晚,我走過一個胡同,定眼一看,竟然有一個男子剛剛結束對一個女子的強奸,義憤填膺之下,我將男子打傷了。此時侵害已經結束,打傷就不是正當防衛(wèi),而是故意傷害行為了。
3、具有防衛(wèi)意識。
意思是防衛(wèi)人需要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并且是出于保護合法權益的動機,而不能是不法侵害。典型的如相互斗毆行為。兩人及多人打架斗毆,一方先動手,后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wèi)。
4、針對侵害人實施。
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針對其本身進行防衛(wèi),才能保護合法權益。比如,甲追殺乙,并帶著他的兒子前來,乙心想我打不過你我還打不過你的兒子么,結果把甲的兒子打成重傷,這就是犯罪行為。
5、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防衛(wèi)行為必須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內進行,否則就構成防衛(wèi)過當,防衛(wèi)過當就是超過了適當?shù)南薅取1热缯f,一對夫妻吵架,男的伸手打了妻子一巴掌。我一個箭步沖上去,將那個丈夫打倒在地,由于女權主義思想的影響,越想越氣,用力過猛,給打死了。此時,我的行為就屬于防衛(wèi)過當,是過時致人死亡罪之類的犯罪行為了。但是,若面臨的不法侵害是一些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時,防衛(wèi)人就具有了無限防衛(wèi)權。刑法第20條第3款規(guī)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边@就是說,若面臨的不法侵害性質是這些暴力犯罪的話,那么,即使防衛(wèi)過當,也不用負擔刑事責任,是合法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
省考行測考試乘法速算小妙招【篇3】
1、偶數(shù)乘以以5結尾的數(shù)
如果你需要計算得是一個偶數(shù)乘以一個以5結尾的數(shù),那就非常容易計算,讓偶數(shù)除以2,另外一個乘以2即立刻能化簡計算。比如說25×36,即為50×18,所以是900。再比如35×28,即為70×14等于980。這樣計算是比較簡單的。
2、21以內的乘法速算
所謂21以內指的是兩個相乘的數(shù)保留兩位之后均為21以內,這樣的兩個數(shù)相乘,我們一般會直接口算。方法有幾種,我們一一來介紹,首先第一種是利用平方差公式來算,比如17×19,顯然可以寫為(18-1)×(18+1)=18的平方減1的平方,即324-1=323。這種方法要想熟練用,要求大家能夠記住1-21的平方數(shù),記熟練之后,算起來就非常方便了。比如計算13×17,顯然就是15的平方減2的平方,即221。當然這種方法雖然好用,但卻基于大家的記憶,因為有很多大于21的數(shù),他的平方數(shù)是很難記住的,所以我們還要探討其他的方法。在印度的學校里老師會交給學生一種方法,我們借鑒過來能夠取得比較廣泛的應用,它不僅能用在21以內的數(shù)相乘,在其他地方也有用處。
3、神奇的印度乘法
這種乘法運算有一定的應用環(huán)境,一般要求兩個數(shù)都是以相同數(shù)字開頭的才可以用,比如13×19,23×27等,操作起來非常簡單,用第一個數(shù)+第二個數(shù)的各位數(shù)得到和,用和乘以開頭數(shù)字的十倍,再加上兩個數(shù)個位數(shù)的積,得到的就是結果。比如13×19=(13+9)×10+3×9=247,非常簡單,再看下一個,23×29=(23+9)×20+3×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