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初一政治暑假作業及答案(3)
2012年5月7日,賀州市某中學法制副校長到該校開展法律知識宣傳活動,通過“互動”的方式,讓該校師生在輕松愉快的氛 圍中接受了一次法制教育,品嘗了一桌豐富精美的“法律知識盛宴”。
法制副校長:同學們,我首先介紹幾個現實中的案例:
案例一:某校八年級2班學生肖某不思上進,曠課、夜不 歸宿,與社會上所謂的“哥們”在一起吸煙、酗酒、進營業性網吧,多次受到該校領導老師的批評教育。
案例二:郭某初中輟學后,因無錢上網,就經常在學生上學的路上多次向學生強行索要錢物,并多次攔截毆打學生,還多次進入學生宿舍偷竊學生財物,后被老師發現并抓住扭送到派出所,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
案例三:李某、劉某非法用車輛將張某等16名智障人員拉到賀州市某大理石粉體廠搬運粉體,充當苦力,非法占有16名智障人員的所的勞務費。4月13日,人民法院對被告人一審宣判,判決被告人李某、劉某犯強迫勞動罪,分別判處二年六個月、二年有期徒刑。
法制副校長:下面請同學們說說這三個案例分別屬于什么行為?
甲同學: 。(2分)
乙同學: 。(2分)
丙同學: 。(2分)
法制副校長:這三個同學的回答非常好。我們繼續分析案例。案例一、二的行為與案例三的行為之間的聯系是怎樣的呢?
丁同學:案例一、二的行為與案例三的行為,它們之間的聯系:
。(4分)
法制副校長:最后,為了你和你的同齡人遠離違法犯罪,請提出幾點警示。
戊同學:我們要 。(6分)
法制副校長:這節課非常成功,謝謝同學們!
24.材料一:2012年11月16日,五個流浪兒鉆進貴州畢節環東路的垃圾箱避寒被悶死。據目擊者稱5名流浪兒童均是男孩,最大的大概十三歲,最小的約七歲。
材料二:2012年11月21日,甘肅省教育廳通報了11月13日,慶陽市合水縣西華池鎮三里店村一出租屋發生一起煤煙中毒事件,造成2名學生死亡。甘肅省教育廳要求省內各學校立即開展以預防交通、火災、食物 中毒、煤氣中毒、擁擠踩踏、用電用氣等事故為主題的安全教育,使廣大學生掌握預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識和方法。
(1)【知識鏈接】上述材料說明了什么?(2分) 我國有哪幾部法律涉及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至少寫出兩部法律名稱)(2分)
(2)【原因剖析】我國法律為什么要對未成年人給予特殊保護?(6分)
(4)【合作探究】面對不安全因素,我們青少年應如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6分)
【參考答案】
丁同學:案例一、二的行為與案例三的行為,它們之間的聯系: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嚴重影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對社會也有一定的危害。二者都有可能發展為違法犯罪,我們預防違法犯罪,必須從杜絕不良行為做起。
戊同學:我們要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我們要加強道德修養,增強法律意識,自覺遵紀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