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2)
三、工作要求
1.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得以創辦特色為名舉辦重點班、實驗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測試選拔和錄取學生。
2.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班額控制在40人以內,接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學校如有困難,可適當放寬班額。
3.由于青浦城區在不斷地發展,在招生過程中各校應相互支持與配合,積極為推進本區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均衡優質發展而努力。
4.各類初中學校不得招收無小學畢業材料的學生。
5.經區教育局同意批準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的學校,應嚴格按規定的招收人數、測試辦法、網上公示等流程進行操作,由區考試服務中心組織對學生進行體育、藝術方面的技能測試,學校不得再進行其他任何內容或形式的測試。
四、招生安排
1.小學入學年齡為6足歲(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
2.由區教育局根據入學新生的戶籍與房產登記地址進行學區劃分,統一安排就近入學。
3.各小學及九年一貫制學校應根據區教育局規定,指導在籍五年級畢業學生如實填寫《青浦區小學畢業生登記表》,該表是小學升入初中學籍流轉的唯一依據。任何學校不得招收無登記表的學生。青浦城區小學五年級畢業學生還需填寫《青浦城區小學畢業生戶籍審核表》。
4.4月30日:全市中小學招生對象統計日。
5.5月10日前按市教委要求向社會公布和網上公示有關信息以及青浦區2013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有關政策。
6.5月31日,網上公示向社會公布本區2013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學區劃分情況。
7.6月4日中小教科新生招生咨詢會。
8.6月14日,發放中小學起始年級新生入學告知書。
9.6月23日,全區中小學校辦理就近入學學生入學手續。
10.8月15日,由招生學校向新生及家長發放入學通知書。
11.初中招收特長生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并公示。
五、工作管理
本區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方案制定、學區劃分以及整個招生入學工作的管理與協調。由學校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嚴格按招生入學工作程序,并有專人負責配合做好招生入學的各項工作。
同時,要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進一步健全招生和學籍管理制度,加強招生督查,深入細致地做好各項工作,落實招生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本區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