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考填志愿的注意事項
上海市“提前招生錄取”志愿填報及錄取說明
四、“提前招生錄取”考生志愿填報成功后,可以在填報志愿時間內按自己的意愿,選擇修改所填報的志愿。如未修改,則系統默認所填志愿;如若修改,在規定期限內以最后一次修改的志愿為準。5月15日10:00以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撤銷志愿或補報志愿。
五、考生還須在5月15日14:00至5月16日16:00對網上填報的志愿進行書面確認,只有經書面志愿確認后才能參加投檔錄取。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書面志愿確認在就讀初中學校進行,應屆返滬考生到報考區招辦進行書面志愿確認。書面志愿確認只核對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補報志愿;未在規定時間進行書面志愿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本市高中提前批招生錄取。
六、推薦生選擇填報的兩個志愿按第一、第二志愿的先后順序進行投檔。“推薦生”可于5月27日10:00至5月28日12:00,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上查詢第一、第二志愿的預錄取結果,也可通過就讀學校或區招辦查詢。未被預錄取的“推薦生”可于5月29日10:00至5月30日12:00上網填報征求志愿(要求同上),如果考生在5月30日12:00前不填報征求志愿,則視為自動放棄。
七、自薦生選擇填報的兩個志愿不分先后,同時投檔,由招生學校根據填報志愿情況自主確定面試及預錄取名單。預錄取考生必須在5月27日12:00至5月30日12:00(具體簽約時間以學校通知為準)與1所招生學校現場進行網上簽約。簽約時,由考生本人和家長至招生學校,輸入填報志愿的密碼,在網上簽約確認書上由考生和家長簽字確認,即表示自薦生預錄取成功。
八、6月3日,市教育考試院將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公示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錄取”預錄取考生名單。
九、所有“提前招生錄取”的預錄取考生均須參加2017年上海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并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高中“提前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若預錄取學校為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則考生還須滿足一個條件,即思想品德科目考試成績為“合格”及以上,方可被正式錄取。
2017年上海市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錄取”主要日程安排
中考考場規則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本著誠實守信的態度參加考試,嚴格遵守考場規則,自覺服從監考員管理,不得擾亂考場秩序。
二、考生必須憑《準考證》進入考場,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開考前30分鐘打預備鈴,考生進入考場。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才能答題。
四、考生進入考場時,除黑色或藍色字跡的水筆(鋼筆)、鉛筆、圓規、直尺、三角尺和橡皮外,書包、書籍、簿本、紙張、可擦拭的水筆、計算器、涂改液、修正帶等其它物品不準帶入考場(思想品德科目實行開卷考試,可攜帶教材及相關資料)。嚴禁攜帶各種電子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進入考點。
五、考生進入考場,按《準考證》上的座位號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監考員核查。考生在答卷前必須將自己的姓名、考生報名號和座位號準確、清楚地填寫在試卷規定的位置。如遇試卷分發錯誤或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考生可舉手詢問,但不得向監考員詢問涉及試題的內容。
六、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七、考生在考試中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有旁窺、交談、打手勢、做暗號等舞弊行為。如有違反者,視其情節輕重,將給予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成績等處分。
八、開考3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考生離開考場必須將試卷、草稿紙交給監考員,不準將試卷、草稿紙帶出或傳出考場。考生離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十一、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并在原位靜侯,待監考員按順序收齊全部試卷、草稿紙后方可離場。
十二、與考試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看了上海市中考填志愿的注意事項還看:
1.2016年中考志愿填報注意事項
2.2017年中考志愿填報注意事項及技巧
3.中考如何填報志愿
4.2017年中考生如何填報志愿
5.2017中考平行志愿填報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