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濟南中考政策
中考與高中招生政策作為基礎教育階段一項重要的政策,是事關初中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關鍵性政策,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2016山東濟南的中考政策。歡迎閱讀與參考!
2016山東濟南中考政策如下:
濟南市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為做好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根據《關于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魯教基發〔2015〕5號)、《關于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教基發〔2015〕4號)及《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育局財政局關于實行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深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濟政辦發〔2009〕22號)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招生原則及依據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錄取新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學生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為主,同時將學生日常學習成績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成績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或限定條件。
二、學校招生計劃
(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1.計劃類型。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包括指標生計劃和統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關于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教基發〔2015〕4號)精神,在確保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指標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總計劃60%的基礎上,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指標生的分配數額原則上與 2015年保持不變。為方便學生走讀,非寄宿制市屬普通高中學校經學校申請,在確保初中學校指標生分配總額不變的情況下,可根據高中學校地理位置對初中學校的指標生分配數額進行定向調整。各校具體指標生分配數額詳見《濟南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填報指導手冊》。
2.計劃管理。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結合全市教育發展需要統籌安排。市屬普通高中及參與市區定向招生的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中招辦下達;各縣(市)區所屬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要求,分校落實;民辦普通高中依據《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教育的意見》(濟政發〔2014〕18號)文件精神,在核定的辦學規模內自主確定招生計劃。各學校招生計劃須于5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審批。
3.生源范圍。市屬普通高中主要面向市區招生;各縣(市)區所屬普通高中主要面向本區域招生,非經市教育局批準,不得跨區域招生。
(二)職業學校招生計劃
1.計劃管理。在濟招生的職業學校(含 “3+4”本科、“2+3”高等師范、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下同)應嚴格按照省市計劃管理部門審批的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根據隸屬關系由所屬部門結合各地各學校的辦學條件和規模審核。
2.生源范圍。職業類學校均可面向全市招生。
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專業、代碼、校址、招生范圍詳見《濟南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填報指導手冊》。
2016年濟南中考安排:
2016年濟南中考推薦生政策:
推薦生政策
1.招生范圍及數額
市區推薦生試點學校為:山東省實驗中學、山東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濟南第一中學、濟南中學、濟鋼高級中學、濟南外國語學校、歷城第一中學、歷城第二中學。各推薦生試點學校招收推薦生比例與2015年推薦生招生比例保持不變。各縣(市)區所屬普通高中學校推薦生錄取工作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實施。
推薦生招生計劃面向市區,凡是符合推薦資格的歷下、市中、槐蔭、天橋區初中學校及歷城第三中學、歷城第六中學、歷城雙語實驗學校、濟鋼鮑山學校、濟南高新區第一實驗學校、濟南高新區第二實驗學校、孫村中學初中優秀畢業生,經畢業學校推薦和招生學校審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試升入招生學校。
2.推薦條件和程序
凡初中三年日常學習成績(含實驗能力考核成績)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總評等級均達到A級,生物、地理、信息技術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A級的上述范圍初中學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均可根據本人意愿,填寫《濟南市初中優秀畢業生推薦申請表》,并經初中學校兩名初三任課教師聯名推薦。
初中學校須于5月17日前完成推薦工作,并將確定的推薦生名單在本校張榜公示3天。公示結束后,于5月20日前將推薦名單、學生自薦信、教師推薦信及相關成長記錄材料報送相應推薦生試點學校??忌荒苓x取一所推薦生試點學校,不可兼報。
3.試點學校審核考查內容和程序
推薦生試點學校要本著公開公正的原則,公布審查內容及程序,建立推薦生選拔、培養的科學管理體制,采取面試、綜合能力考查及審查學生成長記錄評價內容相結合的辦法,對推薦生進行全面考查和選拔。不得以奧賽等競賽成績作為選拔錄取依據,不得單純采用文化課考試形式選拔推薦生。
5月27日前,完成全部審查考核工作,并將錄取的推薦生名單通過學校網站和校務公開欄公示3天。公示期間考生放棄推薦生資格,空余名額不遞補。6月1日前全市錄取的推薦生名單在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
4.通過審查考核并予以錄取的推薦生,可直接獲得推薦生試點學校免試錄取資格,不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中考)。
5.為扶持民族教育,濟南黨家中學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可繼續向濟南第三中學定向推薦優秀畢業生。推薦生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的20%。
6.初中和招收推薦生試點學校要分別成立推薦審查測試工作委員會,選拔有良好職業道德、作風正派、誠實守信、具有多年一線教育教學工作經驗,且綜合分析能力較強的人員擔任推薦審查測試委員會成員。
7.建立推薦審查測試工作誠信和監督約束機制。各校要規范推薦工作程序,嚴格標準,明確職責,保證推薦工作公開、公正,切實增加工作透明度,確保推薦質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向社會公布監督電話,加強對推薦工作審查監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