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之“數”》閱讀理解答案
董仲舒之“數”閱讀材料
王傳林
①“數”作為哲學概念早在先秦時期就已出現,并被《周易》《老子》《荀子》等作品予以理論化。時至秦漢,《呂氏春秋》與《淮南子》等作品對“數”與“數字”也頗為鐘情,董仲舒更是將“數”與“數字”大膽地運用到人倫、社會與政治領域,從而賦予其與眾不同的哲學意蘊與倫理價值,值得多維探尋。
②“數”作為存在,是一切存在之定在的敞開與涌現。當“數”成為人感知與思考的對象時,它便有了被抽繹與量化的可能,從而使其與存在本身相分離,繼而成為一種理念或思想。
③繼軌前人,董子提出“五音比而自鳴,非有神,其數然也”“人之形體,化天數而成”等。在他看來,萬物之中存在“數”,天亦存在“數”。或曰,“數”作為存在擁有物自體隱存的幽暗與形上之天所涌現的神秘,由數至數字的過程則是試圖擺脫幽暗與神秘并使之明朗與清晰的過程。在董子眼中,數字是最純凈、最明晰和最抽象的定在,從而凡物皆成可度量、可重復或可顯現的圖式;同時,數字作為一種哲學語言擁有言說的力量,擁有建構理論世界的力量。簡言之,“數”作為存在之定在向人揭示宇宙的圖景與結構,其中蘊含著天道、善與美的敞開與涌現。
④人是“思”的主體,“數”是“思”的對象;人在思時通過數字符號面向存在。董子以“氣”為載體,以“一”為原點,以陰陽變化為路向,由“一”推演出“二”(陰陽)、“四”(四時)、“五”(五行)與“十”(十端);同時,他又以“五行”配“五常”,以“四時”配“四政”。值得指出的是,董子認為“十”具有圓滿性、人倫性與道德性。由“一”至“十”,“數”完成符號化推演。數的符號化意義則在于數字被引入人倫、社會與政治領域,董子意在為現實倫常制度與政治制度的建構尋找形上依據并試圖解決其合法性的來源問題。
⑤董子語境中的“數”之于一切存在是一種尺度——價值尺度。董子認為人倫、社會與政治領域的一切規則皆有定數,而且不可違反;否則,即便是皇帝也會受到“天譴”。在董子那里,“仁義制度之數,盡取之天”,因此,“數”成為“君權天授”理論的憑證。可以說,數的存在使天、人、政三者之間有了同質與貫通的基礎,也使得王者可以按照數的尺度去看待一切客觀存在,進而得以完成倫常制度與政治架構的設計。
⑥董仲舒用數與數字來解構一切存在(包括人自身),他建構了系統的數字詮釋學,提出了頗為典型的詮釋范式。其中,以數釋天是形上依據,描繪的是自然圖景;以數詮經是理論源泉,描繪的是歷史圖景;以數解人是基本環節,描繪的是身體圖景;以數統政是理論旨歸,描繪的是政治圖景。
⑦“以數統政”是理解其數字詮釋學的關鍵。董子認為“王者制官”是通過“條天之數”與“備天數以參事”來實現的,其要旨是“天之數,人之形,官之制,相參相得”。簡言之,通過“人副天數”與“官制象天”,“天數”得以向“人”與“制”擴展。或曰,現實政治制度的內在理性應該源于天數,否則將缺乏合法性與合理性。
董仲舒之“數”閱讀題題目
6.下列對本文主旨的概括,正確的一項是
A.在董仲舒那里,“數”既是存在之定在,又是存在之符號;既是存在之尺度,又是他數字詮釋學的基礎。
B.董仲舒用“數”與“數字”解構自然和社會,賦予了“數”與“數字”不同的哲學意蘊與倫理價值。
C.董仲舒為君權尋找合理性,“數”既是“君權天授”的依據,也是能夠超越君權、制約君權的力量。
D.在董仲舒那里,“數”的存在使天、人、政之間有了同質與貫通的基礎,“天數”得以向“人”與“制”擴展。
7.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項是
A.“數”的概念出現很早,其范疇在歷史發展中被不斷拓展和豐富,具有了豐厚的意蘊和價值。
B.“以數統政”是董仲舒數字詮釋學的關鍵,也是董仲舒數字詮釋學的理論旨歸,描繪的是歷史圖景。
C.作為人感知和思考的對象,經過抽繹和量化后,“數”便與存在本身相分離,成為一種理念或思想。
D.“數”是幽暗而神秘的定在,數字則是純凈、明晰、抽象的定在,能夠揭示宇宙的圖景與結構。
8.根據原文內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在董仲舒之前,“數”就已經被理論化,而董仲舒則把“數”推演成為明朗、清晰的數字。
B.董仲舒以“氣”為載體,以“一”為原點,以陰陽變化為路向,把數字引入到了人倫、社會和政治領域。
C.“人之形體,化天數而成”包含著以數解人的思想,這種思想是董仲舒詮釋范式的基本環節。
D.董仲舒認為“仁義制度之數,盡取之天”,如果違背人倫、社會、政治之“數”,就會遭受懲罰。
董仲舒之“數”閱讀題答案
6.A
7.D
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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