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考物理知識點物質的物理屬性
2016中考物理知識點(物質的物理屬性)如下:
一、物質的物理屬性知識歸納
1.質量(m):物體中含有物質的多少叫質量。
2.質量國際單位是:千克。其他有:噸,克,毫克,1噸=103千克=106克=109毫克(進率是千進)
3.物體的質量不隨形狀,狀態,位置和溫度而改變。
4.質量測量工具:實驗室常用天平測質量。常用的天平有托盤天平和物理天平。
5.天平的正確使用:(1)把天平放在水平臺上,把游碼放在標尺左端的零刻線處;(2)調節平衡螺母,使指針指在分度盤的中線處,這時天平平衡;(3)把物體放在左盤里,用鑷子向右盤加減砝碼并調節游碼在標尺上的位置,直到橫梁恢復平衡;(4)這時物體的質量等于右盤中砝碼總質量加上游碼所對的刻度值。
6.使用天平應注意:(1)不能超過最大稱量;(2)加減砝碼要用鑷子,且動作要輕;(3)不要把潮濕的物體和化學藥品直接放在托盤上。
7. 密度:某種物質單位體積的質量叫做這種物質的密度。用ρ表示密度,m表示質量,V表示體積,密度單位是千克/米3,(還有:克/厘米3),1克/厘米3=1000千克/米3;質量m的單位是:千克;體積V的單位是米3。
8.密度是物質的一種特性,不同種類的物質密度一般不同。
9.水的密度ρ=1.0×103千克/米3
10.密度知識的應用: (1)鑒別物質:用天平測出質量m和用量筒測出體積V就可據公式:求出物質密度。再查密度表。 (2)求質量:m=ρV。 (3)求體積:
11.物質的物理屬性包括:狀態、硬度、密度、比熱、透光性、導熱性、導電性、磁性、彈性等。
二、物質的物理屬性相關知識鏈接
物理性質
物理學專業術語,關于物理性質的定義有兩個,一是指物質不需要經過化學變化就表現出來的性質, 二是指物質沒有發生化學反應就表現出來的性質叫做物理性質。
基本定義
物質的物理性質如:顏色、氣味、狀態、是否易融化、凝固、升華、揮發,還有些性質如熔點、沸點、硬度、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等,可以利用儀器測知。還有些性質,通過實驗室獲得數據,計算得知,如溶解性、密度等。在實驗前后物質都沒有發生改變。這些性質都屬于物理性質。
如水的蒸發;蠟燭質軟,不易溶于水,一般石蠟成白色;紙張破碎等。不通過化學變化就可以表現出來的性質就是物理性質。經過化學變化表現出來的性質就是化學性質。
特點
物理性質屬于統計物理學范疇,即物理性質是大量分子所表現出來的性質,不是單個原子或分子所具有的。
例如:物質的顏色是大量分子集體所具有的性質,是單個分子所不具有的。
研究方法
通常用觀察法和測量法來研究物質的物理性質,如可以觀察物質的顏色、狀態、熔點和溶解性;可以聞氣味(實驗室里的藥品多數有毒,未經教師允許絕不能用鼻子聞和口嘗);也可以用儀器測量物質的熔點、沸點、密度、硬度、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溶解性和揮發性、吸附性、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