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校和教師不得強制要求學生參加課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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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強調,嚴禁以課后服務名義亂收費。不得以課后服務名義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不得違背學生家長意愿強制收費或捆綁收費,不得通過家長委員會、第三方機構等收取課后服務費。不得將早到校看管和自習、午餐午休看管、晚自習等納入課后服務收費項目。地方和學校要按本地區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減免課后服務相關費用。學校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將課后服務收費標準、服務時間、課程內容等相關信息公開,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通知》提出,嚴禁不符合條件的機構和人員進校提供課后服務。要建立第三方機構進校園遴選審核機制,形成機構名單、服務項目及引進費用標準,加強日常監管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要建立校外引進人員資格審查機制,嚴禁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進入學校提供課后服務。
《通知》明確,各地要對區域內課后服務實施情況進行全面排查,調整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學期起正式實施。要全面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包括課后服務收費在內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清單應重新報省級人民政府審定后執行。要加強課后服務經費保障,采取財政補貼、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確保經費籌措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