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省高考加分政策
2016湖南省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湖南省教育廳近日下發通知,調整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該方案調減了部分加分項目分值,各體育加分項目分值普遍降低5分;取消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加分,改為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取消藝術特長生高考加分;調整少數民族考生降分錄取部分政策適用范圍。此外,方案進一步規范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重新認定具有加分和報考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賽事。
加分政策適用對象
此次加分政策從2013年秋季進入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適用,2012年及以前進入高中階段學習的學生(明、后年高考)適用的仍是2011年出臺的高考加分項目方案。2016年起,非應屆畢業的少數民族考生按同年應屆考生降分政策執行。
加分項目調整
【取消加分項目】
1、取消藝術特長生高考加分,即取消參加省教育廳舉辦的“三獨”(獨唱、獨奏、獨舞)比賽獲獎的加分政策。
2、取消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加分,改為同等條件下,由學校優先錄取。
【調減加分項目】
各體育加分項目分值普遍降低5分,也就是說高中應屆畢業生在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比賽、全國性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8名者或集體項目前8名的主力隊員,加10分;參加省級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6名者或集體項目前6名的主力隊員,加5分。
【少數民族考生政策調整】
調整少數民族考生降分錄取政策適用范圍,對于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降10分、散居在漢族地區的農村少數民族考生降10分、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城鎮少數民族考生降5分等政策,由過去面向全國高校投檔時適用,調整為僅在省內高校投檔時適用。對于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降20分的政策,仍維持在全國適用的范圍不變。
2016年湖南高校招生政策六大變化:
4月29日,省教育廳已正式發布了《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湘教發[2016]18號)。與2015年相比,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主要有如下變化:
一是增設了本科提前批軍事院校(含國防生,下同)征集志愿,并取消軍事院校志愿中的“學校服從”志愿。往年我省軍事院校招生沒有設置征集志愿。從2016年起,增設本科提前批軍事院校征集志愿,以確保軍事院校招生計劃的圓滿完成。征集志愿設10個平行志愿學校和1個“學校服從”志愿,同時本科提前批軍事院校志愿(即第一次填報的志愿)中不再設“學校服從”志愿。征集志愿填報安排在該批第一次志愿投檔錄退結束后進行,只面向軍檢復檢合格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征集。
二是將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學校數由5個改為了10個。往年,我省有關批次征集志愿均設置為5個學校的平行志愿和1個“學校服從”志愿。今年起,我省將各批次征集志愿中5個平行志愿增加到10個,以減少需要通過“學校服從”志愿調劑投檔的情況,提高按志愿投檔的有效性。
三是明確了湖南師范大學的中外合作辦學音樂專業在本科提前批“學校服從”志愿中的填報辦法。往年我省本科提前批音樂、美術類志愿中的“學校服從”志愿只有“本省屬院校(音樂、美術專業)服從、本省屬院校(音樂、美術專業)不服從”2個選項。由于湖南師范大學今年新增了中外合作辦學音樂專業(學費標準較高),為提高“學校服從”志愿投檔的有效性,今年將該志愿的選項由2個改為4個:本省屬院校音樂、美術專業服從(不含湖南師大中外合作音樂專業),湖南師大中外合作音樂專業服從,本省屬院校音樂、美術專業服從(含湖南師大中外合作音樂專業),均不服從。考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填報。
四是調整了高校自主招生與貧困地區專項招生兩者的投檔錄取順序。去年我省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招生是安排在自主招生錄取后進行的,為準確測算高校自主招生錄取時需要參考的模擬投檔線,今年我省將先進行貧困地區專項計劃錄取(含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征集志愿),然后再進行高校自主招生錄取。同時,將需要進行政審、面試的貧困地區專項計劃調整到了本科提前批錄取。
五是調整了藝術、體育類專業生源不足時降分投檔辦法。去年我省在湘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職專科學校)普高藝術、體育類和職高對口藝術類招生生源不足時,降分投檔辦法是:專業或文化或總分(文化分+專業分,下同)均可在其最低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從高分到低分投檔。今年我省上述降分投檔政策調整為:普高藝術、體育類專業生源不足時,文化分的最大降分幅度為14分或專業分的最大降分幅度為6分,且總分可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下20分內,從高到低投檔;職高對口藝術類生源不足時,文化分或專業分的最大降分幅度分別為10分,且總分可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下20分內,從總分從高到低投檔。
六是去年我省高考語文、數學、外語三科使用自主命題卷,今年改為統一使用全國卷。
看了“2016湖南省高考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