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各批次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安排
北京各批次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安排(篇1)
錄取原則
北京高考志愿錄取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對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
參加本科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成績和考生選考的3門學考等級考成績構成,總成績滿分值為750分。高校將統一高考成績、學考等級考成績作為本科錄取的基本依據,同時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錄取順序
順序志愿投檔是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當前批次所有錄取高校的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再進行第二志愿的投檔,第一、第二志愿在錄取時間上是不重疊的。
北京各批次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安排(篇2)
北京高考本科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27日至7月1日;高職(專科)志愿填報時間:7月21日至7月22日。考生要在認真閱讀相關招生政策規定以及高校招生章程后,按規定時間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依據《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填報志愿。考生志愿分本科、高職(專科)按錄取批次順序填報。
北京高考志愿填報相關安排
一、本科志愿填報時間
本科志愿在高考成績發布后填報,首次志愿填報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征集志愿填報時間根據錄取進程進行安排。
二、高職(專科)志愿填報時間
7月21日至7月22日
三、征集志愿填報時間
錄取期間,按考生已填報志愿錄取結束時,如當前批次高校計劃未完成,將根據情況征集考生志愿。本科提前批藝術類A段和普通類B段不設置征集志愿。
四、照顧對象的錄取
1.下列考生,在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2.下列考生,在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
(2)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北京各批次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安排(篇3)
(一)本科志愿
志愿設置:本科招生設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2個批次,并按順序依次錄取。本科志愿以院校專業組為志愿單位設置,一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獨立的志愿,每個志愿一般設置6個志愿專業和一個“是否服從專業組內調劑”選項(本科提前批普通類B段除外)。
(1)本科提前批分藝術類和普通類,考生只能選報其中一類,不能兼報。藝術類和普通類均設置A、B兩段,并分別按順序依次錄取。藝術類A段設置2個順序志愿,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院校(專業)在本段錄取;其他藝術院校(專業)在藝術類B段錄取,分美術類和非美術類,美術類設置8個平行志愿,非美術類設置2個順序志愿。
普通類A段設置2個順序志愿,軍事、公安、飛行學員、部分體育專業、航海類等艱苦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等院校(專業)在A段錄取;普通類B段設置20個平行志愿,每個志愿設置1所院校1個專業,“雙培計劃”“外培計劃”(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除外)和“農村專項計劃”在B段錄取。
(2)本科普通批實行平行志愿,設置30個志愿。
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單獨設置特殊類型志愿,考生可填報1個志愿,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結束之后本科普通批錄取開始之前進行。取得資格認定的考生,須將資格認定高校填報在該志愿中,方能享受相關特殊類型招生政策。
(二)高職(專科)志愿
志愿設置:專科招生設置專科提前批、專科普通批2個批次,并按順序依次錄取。
(1)專科提前批分藝術類和普通類,考生只能選報其中一類,不能兼報。
藝術類分美術類和非美術類,美術類設置10個平行志愿,每個志愿設置1所院校1個志愿專業;非美術類設置2個順序志愿,每個志愿設置1所院校6個志愿專業。
普通類設置2個順序志愿,每個志愿設置1所院校6個志愿專業。
(2)專科普通批設置20個平行志愿,每個志愿設置1所院校1個志愿專業。
(三)征集志愿
錄取期間,按考生已填報志愿錄取結束時,如當前批次高校計劃未完成,將根據情況征集考生志愿。本科提前批藝術類A段和普通類B段不設置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