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廣東廣州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相關工作公告
2023廣東廣州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相關工作公告
各報名點、各有關單位及考生:
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2023年度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人函〔2023〕26號)的精神,為做好廣州考點的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本考點的具體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報名須知
高級資格考試的考試依據、考試對象及免試人員范圍、考試專業、考試內容及方式、成績合格標準,均按照《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2023年度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人函〔2023〕26號)執行。
二、報名程序和計劃安排
(一)網上報名及單位審核(202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高級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登錄廣東衛生人才網(www.gdwsrc.net),對照《考生須知(2023年版)》(見報名系統首頁)要求,如實填報個人報考信息,上傳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證件、相關專業學歷(學位)證書、現職稱證書、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和《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書》等相關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并提交至報名點。考生對本人所填信息及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清晰度負責。2023年5月10日24:00后報名系統關閉,逾期不再接受補報、信息修改和材料補充。
報名提交成功后,考生須直接從網上打印一份《廣東省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樣式見附件),本人簽名后連同所有報名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審核。用人單位對本單位考生報名表和報名材料原件,認真審核準確性和真實性,加具意見及公章,并按報名點受理范圍將同意報考的所有考生報名表報送至對應的報名點。
報名點的設置及受理范圍:
(1)以下單位單獨設立報名點,受理本單位考生的報名確認:廣州市衛健委直屬各單位、廣州醫科大學各附屬醫院、廣州市民政局系統、廣東省人民醫院、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廣東省婦幼保健院、廣東省第二中醫院、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廣東藥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廣東省工傷康復醫院、廣東三九腦科醫院、廣州新海醫院、南方醫科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上述單位應提醒考生在報名時按工作單位名稱選擇對應的報名點。
(2)不單獨設立報名點的其他省直、市直有關單位(報名點統一設置在我考點),請將審核通過的所有考生報名表和考生花名冊(報名表相應欄須加具意見及公章,其排列順序須與花名冊一致,花名冊上須注明單位人事/職稱干部聯系方式及姓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于2023年5月12日前快遞至我考點(廣州市荔灣區西華路534號,廣州衛生技術資格考試中心2樓208室,聯系電話:020-82226265),逾期不予受理。本考點不受理考生個人(含分批)辦理本人報名確認手續。同時單位應提醒考生在報名時根據單位屬性,選擇對應的報名點,如廣東省直屬單位(其他)、廣州市衛健委(其他單位)、廣州市直其他系統等。
(3)各區衛健局報名點受理本區直屬單位和轄區內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考生集體報名。各區直屬單位和轄區內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須按屬地管理原則將審核通過的所有考生報名表按照所在區報名點的接收方式進行報送,具體地址、考生報名表接收方式和聯系電話如下:
(二)報名點審核(2023年4月21日至5月15日)。
各報名點須對報考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對在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各報名點要及時反饋至考生并進行核實確認。審核不通過的,應立即通知考生并告知具體原因,其網上報名數據應予拒絕。各報名點務必在2023年5月15日24:00前完成報名點所有報名考生的資格審核并提交數據,因不及時提交數據導致報名不成功的,責任自負。
各報名點上報至考點的材料包括:(1)確認報名系統上審核合格的報考數據已全部提交;(2)報名點審核通過考生花名冊;(3)審核通過考生報名表(報名表相應欄須加具意見及公章,其排列順序須與花名冊一致);(4)審核結果報告。其中(1)至(3)項中考生人數、姓名須一致,與考點交接時以網上數據為準。所有報考材料應在2023年5月16日前一次性快遞至我考點(切勿到付)。
(三)網上繳費(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
根據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高級資格考試按100元/人收取考試費。考生應在考點審核通過后,2023年6月2日24:00前登錄報名系統,網上繳納考試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繳費后,因本人原因棄考或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費。
(四)準考證打印(2023年6月27日至6月30日)。
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27日至6月30日,自行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時間(2023年7月1日至7月2日)。
2023年7月1日、2日,考生按《準考證》標注的時間及地點,憑《準考證》及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六)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一個半月左右公布,屆時考生可以在廣東衛生人才網查詢、打印考試成績。
三、其他事項
按照粵衛人函〔2023〕26號通知精神,各考點和各報名點要按照“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把好審核關,具體責任劃分如下:
(一)南方醫科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廣州醫科大學、廣東藥科大學等高校附屬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廣東省人民醫院、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南沙區、黃埔區等單位因各自設立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故上述單位報名點應對本單位考生的報考資格負責,本考點不再對上述報名點的材料進行審核,只負責接收數據和組織考試。
(二)單獨設立報名點的省直單位,對本單位考生報考資格審核負主體責任。如遇到資格條件有關問題,因歸屬于省各級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請及時咨詢上級主管部門(評委辦或人事部門)。
(三)歸屬于廣州市衛生和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單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核由所在報名點和本考點辦公室共同負責。
四、防疫要求
根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要求,各單位、報名點須嚴格按規定要求落實防控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特此公告。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條件
一、衛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3、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藥(護、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從事藥(護、技)士工作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本科畢業,見習1年期滿;
4、研究生班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者。
二、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工作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注意事項
1、考生須攜帶申請表(單位或人事檔案所在地審查蓋章)和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確認。考生在確認單上簽字后,不得再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
2、請密切關注本地區現場確認時間的通知,未按期進行現場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
3、河北、吉林、黑龍江、浙江、江西、河南、新疆兵團考區2018年考試未通過考生,經確認以下基本報考信息沒有變化者,只需上傳照片后點擊提交報名信息,系統會提示自動確認,無需到現場遞交材料確認。
涉及到的基本報考信息為:報考考區、考點、檔案號、報考專業、報考級別、畢業學校、學校備注、畢業時間、畢業專業、學位、學制、最高學歷,學歷證書編號、單位名稱,單位所屬,單位性質。
4、考生在資格審核結束后,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資格審核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