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歷史人物的方法
歷史人物評價向來是史學界關注的課題,歷久而彌衰。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至今,史學界就歷史人物評價的原則、立場、方法等不斷進行交流與探討,并取得了一定成果。時代在發展,理論亦須更新。評價歷史人物要因人而異,避免簡單化和千篇一律,教師要引導學生在正確評述歷史人物的生平事跡的基礎上,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評價歷史人物,初步培養學生樹立歷史唯物主義觀,并用這些觀點評價歷史人物。
評價歷史人物的方法(一)根據人物所處的歷史條件來衡量他的作用。
評價歷史人物要根據歷史人物所處的歷史條件和時代背景來衡量他的作用。防止脫離當時的歷史條件,用今天的標準苛求古人,對歷史人物的評價,要尊重歷史事實,堅持“一分為二”的觀點,歷史地發展地看問題,對歷史人物的功過要用歷史唯物主義觀點,進行具體分析,應肯定的要加以肯定,同時要充分地估計其階級局限性,反對不適當地拔高、頌揚、美化,把古人現代化或借古喻今的非歷史主義的傾向。
評價歷史人物的方法(二)要看歷史人物的主流。
歷史上有些歷史人物的活動,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我們應從歷史人物的活動過程中找出主導的方面,看他的主流,看他們的所作所為對歷史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在客觀上是起了推動作用還是延緩作用,是有利于中華民族的團結還是損害和削弱了這一團結,這都是評價歷史人物的依據,符合這些原則的就加以肯定,否則就給以揭露和批判,加以否定,例如:秦始皇無論怎樣的殘暴,但他統一了“六國”,為鞏固統一,在政治、經濟、文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這是他一生的主要功績,不能因他的陰險、好戰、殘暴而否定他的作用。
評價歷史人物的方法(三)要注意動機與效果的對立和統一關系,反對把主觀動機作為評價歷史人物的惟一標準。
因為在歷史實踐中常常出現動機與效果相反的情況。有了良好的動機,也不一定會有良好的效果,如:康梁變法的動機是好的,然而,由于各方面的條件和他們本身的階級局限性,結果失敗了,不能因他們的失敗而全面加以否定,應對其革命精神給予歌頌。也不能因為他們的主觀動機是好的,而忽視對其階級局限性的批判。
評價歷史人物的方法(四)講述法。
如對項羽,可從他破釜沉舟,殲滅秦軍主力的巨鹿之戰到四面楚歌的垓下之戰,演出霸王別姬烏江自刎的悲劇,結合鴻門宴等史實,講述他吒咤風云的英雄氣慨,又看出他剛愎自用、不善于用人,火燒阿房宮等暴政失去民心,以至自取垮臺的原因。
評價歷史人物的方法(五)綜合法。
如清朝的康熙帝是一位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在位六十一年,在教材上占有較多篇幅,他的政績可歸納為:對外反侵略,組織雅克薩反擊戰,簽訂《尼布楚條約》。對內鞏固祖國的統一,反擊噶爾丹的分裂勢力,進軍臺灣,設臺灣府。調整統治政策,發展生產,但他大興文字獄,壓制知識分子。
評價歷史人物的方法(六)分析法。
如對左宗棠這一人物,我們既要注意其鎮壓太平天國運動的過失,也要充分肯定其出兵新疆,平定阿古柏叛亂,粉碎阿古柏分裂陰謀的功績,從而得出左宗棠功大于過的結論。要根據歷史人物的性質評價各類歷史人物。評價歷史人物,應把人物提到一定的歷史范圍和階級斗爭環境內對歷史人物的實際表現進行具體分析:
第一,對帝王將_評價,考察這些歷史人物的功過,主要看他們對歷史發展起促進或是阻礙作用,至于個人才干、品德也是評價的一個內容,但從屬于對歷史發展所起的作用之中。第二,對農民戰爭領袖的評價,主要看他在打擊腐朽的封建王朝中所起的作用,個人的才干品德、氣節也屬于考察內容之一,評價必須把他們放在農民階級這個特定的階級地位來考察,過份拔高、任意貶低都是不對的。第三,對封建社會文化人的評價,主要看他們的科學成果及著作對當代或后代的實際影響和價值,至于個人階級立場、政治態度,可在對他們全面評價時作參考。第四,對歷史上愛國主義者的評價主要是看他們獻身精神和民族氣節或對外國侵略者的態度及斗爭中取得的成果。第五,對民族英雄的評價要作具體分析。在多民族的國家里,各民族之間的戰爭中要產生全民族的民族英雄,實際上是不可能的。
總之,在評價歷史人物時,要堅持把歷史人物放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具體的分析,運用階段分析和歷史唯物主義相結合的原則,對歷史人物作出客觀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