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大學2023考研復試分數線已公布
黑龍江大學2023考研復試分數線已公布
按照教育部對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部署,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1.黑龍江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領導、組織和監督,組織制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處理復試錄取中的重要問題,巡視各學院、學科復試情況,協調全校的復試錄取工作。
2.成立黑龍江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督查小組,對黑龍江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3.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負責復試錄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組織實施,負責與宣傳部、教務處、信息與網絡中心、后勤管理處、校區管理處、校醫院、保衛處等相關部門溝通協作保障復試期間相關工作正常運行。
4.各招生學院成立由5到7人組成的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主管院長擔任副組長,相關招生學科(專業)負責人、導師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組織實施,具體職責是:
(1)嚴格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規定要求和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本單位情況制定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在復試前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在研究生院網站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2)各招生學院要遴選復試工作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建立復試評委庫。對進入復試評委庫的所有人員進行紀律、政策、業務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
(3)組織本學院各學科(專業)復試的命題以及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命題和考試工作。
(4)審核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錄音錄像材料和復試結果,并簽署意見。
(5)負責對考生復試結果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5.各招生學院按碩士招生學科(專業)設置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組長1人,記錄員1人(可由組員兼任),復試環節中應有思想政治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復試須遵循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記錄員負責對每位考生面試過程和內容逐一進行詳細記錄,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
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應按照本單位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組織實施本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具體工作如下:(1)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2)組織進行專業素養考核;(3)組織進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4)組織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5)組織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考核。
二、復試錄取原則
1.全日制學術學位學科(專業)、全日制專業學位類別(領域)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類別(領域)分別進行復試和錄取工作。
2.同一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劃定相同的一志愿復試分數線。
3.我校一志愿上線考生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的,可進行合格復試。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一志愿上線生源充足的,要進行差額復試。根據一志愿上線生源比例,學術學位差額復試比例為不低于120%,專業學位差額復試比例為不低于130%。根據我校一志愿上線人數,除以下專業外,其他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均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專業學位類)》A類分數標準。
考研初試介紹
全國統一考試是指部分考試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他考試科目由招生單位自命題的考試。
聯合考試是指教育部批準招生單位在特定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的部分(或全部)考試科目聯合(或統一)命題的考試。
單獨考試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招生單位,為符合特定報名條件的在職人員單獨命題的考試。
推薦免試是部分高等學校按教育部規定推薦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確認其免初試資格,由招生單位進行復試的選拔方式。
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
體育碩士、應用心理碩士、文物與博物館碩士、藥學碩士、中藥學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護理碩士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
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
金融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資產評估碩士初試設置經濟類綜合能力考試科目,供試點學校選考,滿分為150分。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西醫綜合、中醫綜合全國聯考科目為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其中: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試題由招生單位自主選擇使用)。
初試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筑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考研復試介紹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招生單位以國家基本分數要求為基礎,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招生單位可自主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
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單位,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招生單位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單位的復試工作辦法并嚴格執行,復試工作辦法要在本單位互聯網平臺上事先向社會公布。
招生單位在復試前應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招生單位對擬接收的推免生必須在網上報名結束前1周完成復試及接收手續。復試工作由招生單位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實施。
對同等學力考生除復試外,還必須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審計碩士、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