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大學考研復試分數線
浙江大學為34所自劃線考研院校之一,最新公布2024年考研復試基本分數線。其中經濟學專業學碩復試線為400分;法學專業學碩復試線為375分;工學專業學碩復試線為320分。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2024浙江大學考研復試分數線,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浙江大學2024考研復試自劃線出爐
34所自劃線院校的考研分數線通常要高于考研國家線,因此報考34所自劃線院校的考研同學,大家需要單獨關注院校的自劃線。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浙江大學2024年考研復試分數線,一起來看看吧!
一、浙江大學2024年考研復試基本分數線
01 浙江大學2024年考研復試學術學位分數線
02 浙江大學2024年考研復試專業學位分數線
注: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會計[1253]、工程管理[125601]、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和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第一門考試科目為管理類綜合能力。
二、上述兩表所列分數線(管理類聯考除外)滿足以下情況視同上線:若單科低1分,總分相應高20分及以上;單科低2分,總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類推,單科每低1分,總分相應再提高5分,但單科不得低于基本要求5分以上且不得低于報考專業國家A類線單科基本要求,且僅限1門單科。適用該政策上線的考生,總分相應扣減后(扣減20分、25分,依次類推)計算各項排名。以下各類考生(第三條-七條)不適用這一政策。
三、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初試成績適用國家A線考生的復試要求參見報考院系相關規定。
四、單獨考試考生:
1.醫學院公共衛生、護理專業學位類別考生,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50分,滿分為3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150分,總分成績不低于315分,可參加差額復試。
2.工程師學院工程專業學位類別考生,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35分,滿分為15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50分,總分成績不低于255分,可參加差額復試。
五、強軍計劃考生:
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50分,滿分為15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75分,總分成績不低于300分,可參加差額復試。
六、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不含西藏公共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同時滿足以下成績要求的,可參加差額復試:
1.總分成績要求:按照所報考專業在上表中學校基本分數線的總分降低5%;
2.單科成績要求: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50分,滿分為15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75分,滿分為2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100分,滿分為3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150分。
七、 西藏公共管理人才培養計劃考生:
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40分,滿分為2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80分,總分成績不低于155分可參加差額復試。
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
1.成績滿足所報考院系公布的相應專業復試分數線,可參加專項計劃差額復試。
2.申請退出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可調整到普通計劃,符合國家文件規定的可享受總分加10分政策。考生須在復試前向報考院系提出申請。
九、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回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統考考生):
須在中國研招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政策。已按要求申請的考生,須在2024年3月20日前把相關證明和證件掃描后發送到研究生招生處郵箱。學校將根據考生材料和上級部門反饋的名單進行審核。審核通過者按照所報考院系(專業)復試分數線,總分線降 10 分,單科線不降。
十、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的考生:
須在中國研招網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按照教育部當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規定享受加分政策。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加分政策。已按要求申請的考生須在2024年3月20日前把相關證明和證件掃描后發送到研究生招生處郵箱。學校將根據考生材料和上級部門反饋的名單進行審核。
2023年浙江大學考研復試基本分數線參考
一、浙江大學2023年考研各專業復試學術學位自劃分數線:
二、浙江大學2023年考研各專業復試專業學位自劃分數線:
注: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會計[1253]、工程管理[125601]、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和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第一門考試科目為管理類綜合能力。
三、上述兩表所列分數線(管理類聯考除外)滿足以下情況視同上線:
若單科低1分,總分相應高20分及以上;單科低2分,總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類推,單科每低1分,總分相應再提高5分,但單科不得低于基本要求5分以上且不得低于報考專業國家A類線單科基本要求,且僅限1門單科。適用該政策上線的考生,總分相應扣減后(扣減20分、25分,依次類推)計算各項排名。以下各類考生(第四條-十二條)不適用本條政策。
四、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
初試成績適用國家A線考生的復試要求參見報考院系相關規定。
五、單獨考試考生:
1.醫學院公共衛生、護理專業類別考生,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50分,滿分為3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150分,總分成績不低于310分,可參加復試。
2.工程師學院工程類別考生,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40分,滿分為15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55分,總分成績不低于265分,可參加復試。
六、強軍計劃考生:
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35分,滿分為15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55分,總分成績不低于255分,可參加復試。
七、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不含西藏公共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同時滿足以下成績要求的,可參加復試:
1.總分成績要求:按照所報考專業在上述兩表中學校基本分數線的總分降低3.5%;
2.單科成績要求: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50分,滿分為15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75分,滿分為2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100分,滿分為3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150分。
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同時滿足以下成績要求的,可參加復試:
1.總分成績要求:按照所報考專業在上述兩表中學校基本分數線的總分降低1.5%;
2.單科成績要求: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50分,滿分為15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75分,滿分為2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100分,滿分為3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150分;
3.申請退出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可享受按國家文件規定加分政策,考生須在復試前向報考院系提出申請。
九、 西藏公共管理人才培養計劃考生:
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40分,滿分為2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于80分,總分成績不低于150分可參加復試。
十、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考生:
達到報考專業國家A類線,可參加復試。
十一、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回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統考考生):
初試總分分數線可在上述兩表中學校基本分數線下降 10 分,單科線不降。
十二、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的考生:
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當年統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
2023浙江大學全國大學排名第4名
最新統計2023年浙江大學在全國大學排名中為第4名。
全國排名 | 學校名稱 | 辦學層次 |
4 | 浙江大學 | 世界一流大學 |
浙江大學在浙江省排名為第一名,寧波大學位列第二名,浙江工業大學位列第三名。
地區排名 | 學校名稱 | 辦學層次 |
1 | 浙江大學 | 世界一流大學 |
2 | 寧波大學 | 中國一流大學 |
3 | 浙江工業大學 | 中國高水平大學 |
4 | 浙江師范大學 | 中國高水平大學 |
5 | 浙江工商大學 | 中國高水平大學 |
浙江大學在綜合類大學中排名第四,學校根基深厚,實力較強。
排名 | 學校名稱 | 學校類型 |
1 | 北京大學 | 綜合類 |
2 | 清華大學 | 綜合類 |
3 | 上海交通大學 | 綜合類 |
4 | 浙江大學 | 綜合類 |
5 | 武漢大學 | 綜合類 |
6 | 南京大學 | 綜合類 |
7 | 復旦大學 | 綜合類 |
8 | 華中科技大學 | 綜合類 |
9 | 中國人民大學 | 綜合類 |
10 | 西安交通大學 | 綜合類 |
浙江大學歷年來的全國排名情況
按武書連版排行榜看,浙江大學2021年全國排名第3位,2020年全國排名第3位,2019年全國排名第2位。以下是浙江大學歷年排名整理表:
年份 | 排名 | 學校名稱 |
2021 | 3 | 浙江大學 |
2020 | 3 | 浙江大學 |
2019 | 2 | 浙江大學 |
2018 | 2 | 浙江大學 |
按校友會版大學排行榜看,浙江大學2021年全國排名第4位;2020年全國排名第4位;2019年全國排名第5位。以下是浙江大學歷年排名整理表:
年份 | 排名 | 學校名稱 |
2021 | 4 | 浙江大學 |
2020 | 4 | 浙江大學 |
2019 | 5 | 浙江大學 |
2018 | 5 | 浙江大學 |
浙江大學檔次級別怎么樣
1、浙江大學檔次級別:
雙一流A類、985、211、國家重點、中央部屬、保研資格、強基計劃、雙萬計劃、卓越法律、卓越工程師、卓越農林、卓越醫生。
2、浙江大學碩士點:
一級學科授權點:61個;
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35個。
3、浙江大學博士點:
一級學科授權點:61個;
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11個;
博士后科研流動站:59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