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政法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1.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圍覆蓋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所有無固定工資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名額由甘肅省教育廳分配,碩士研究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0元。
3.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學校根據在校研究生人數按比例分配二、三年級研究生各等級學業獎學金的推薦名額,并按四舍五入取整,由學院確定學業獎學金獲得者推薦名單,學業獎學金標準及覆蓋比例見下表:
二、三年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與比例
等級 | 標準 | 比例 |
一等 | 8000元/學年 | 5% |
二等 | 6000元/學年 | 15% |
三等 | 4000元/學年 | 20% |
新生獎學金,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第一志愿被我校錄取為“非定向”的,享受5000元新生獎學金,評定人數不超過當年錄取新生總數的10%。調劑考生被我校錄取為“非定向”的,享受5000元新生獎學金,評定人數不超過當年錄取新生總數的10%。
4.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崗位津貼
我校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崗位津貼用于鼓勵研究生積極參與教學、科研、管理,充分調動研究生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的積極性。崗位津貼標準如下:
(一)“助教”崗位津貼標準按照10元/小時標準執行,原則上每名“助教”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過20小時。
(二)“助研”崗位津貼標準按照15元/小時的標準執行。
(三)“助管”崗位津貼標準按照15元/小時的標準執行,原則上每名“助管”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過30小時。
5.經濟困難研究生資助
我校經濟困難研究生資助制度以助學貸款、發放困難補助、開辟入學綠色通道、減免學費等形式對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給予資助,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不因貧困而輟學或影響學業。
6.研究生創新創業教育項目
為加強研究生創新創業意識、精神和能力的培養,提高學校研究生培養質量,鼓勵研究生積極主動地參加各種創新創業活動,強化創新創業教育理念,突出雙創精神引領,我校設立研究生創新創業教育項目。創新創業教育項目下設科研創新項目、學術交流項目、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培育與獎勵項目、科研成果獎勵項目、創業實踐項目等5大項目,經費每年總計核撥50萬元。
7.甘肅省教育廳優秀研究生“創新之星”項目獲甘肅省教育廳優秀研究生“創新之星”項目者,學校將按照省教育廳項目經費給予1:1配套經費支持。
8.專項就業(升學)獎勵我校設立專項就業(升學)獎勵項目,對應屆碩士研究生考取博士者,將依據學校相關制度給予獎勵。
甘肅政法大學研究生分數線【篇2】
1.除會計專業碩士外,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執行國家 B 區《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會計專業碩士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成績 192 分(含 192 分)以上,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外國語成績要求執行國家 B 區《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劑考生的分數在符合《甘肅政法大學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辦法》中規定的調劑考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報名情況擇優準予復試。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及其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成績不低于280分,政治理論、外國語成績分別不低于 43 分,業務科一、二成績分別不低于 80 分。
5.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進入復試初試的成績要求執行《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 B 區關于少數民族照顧分數線要求。
甘肅政法大學研究生分數線【篇3】
復試分數線
1.除會計碩士外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執行國家B區《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會計碩士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成績189分(含189分)以上,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外國語成績要求執行國家B區《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成績不低于240分,政治理論、外國語成績分別不低于30分,業務科一、二成績分別不低于40分。
4.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執行《全國硫十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國家B區關于少數民族照顧分數線的要求。
甘肅政法大學研究生分數線【篇4】
學費標準:8000元/生/學年
甘肅政法大學研究生分數線【篇5】
1.除會計碩士外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執行國家B區“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初試基本要求”)。
2.會計碩士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成績210分(含210分)以上,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外國語成績要求執行國家B區初試基本要求。
3.調劑考生的分數在符合《甘肅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調劑辦法》中規定的調劑考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報名情況擇優準予復試。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及其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成績不低于280分,政治理論、外國語成績分別不低于35分,業務科一、二成績分別不低于70分。
5.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進入復試初試的成績要求執行初試基本要求中國家B區關于少數民族照顧分數線要求。
6.調劑考生以收到復試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