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公務員省考考試時間
公務員考試一般是在上半年的3月份和下半年的12月份左右。具體的劃分情況如下:
公務員考試分為國家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公務員考試,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國考和省考。省考每個省份一年一次,有少數省份每年兩到三次,有的在上半年有的在下半年,具體根據每個省的自主安排,一般情況下,全國大多數省份考試時間都是統一在3月份進行,個別省份考試時間不一。
公務員省考,一般都是提前1-2個月開始報名。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10月中下旬,考試時間一般為11月底或12月初。
公務員省考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公務員省考考什么科目
考公務員需要考的科目主要有:
1.《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行測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常識判斷以及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還考查考生判斷推理、數量關系以及資料分析等相關能力;
2.《申論》:申論除了對考生歸納概括以及綜合分析等能力進行考察,還考查考生貫徹執行、文章寫作以及提出對策的能力。
公務員有哪些部門和崗位
1、政府部門:政府部門是真正由《公務員法》調節管理的機關,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務員單位”。政府部門中的公務員單位包括政府辦公室、發改局、財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教育局、衛健局、醫保局、文旅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司法局、公安局、統計局、審計局等部門,從縣區一級到省一級,分別按規模設置25個—40個左右的政府部門。
2、黨委機關:黨委機關嚴格意義上來講,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但習慣上,黨委機關就是公務員機關,尤其是為了和參公事業單位區分,不再強調其參公管理的性質。黨委機關一般包括黨委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統戰部、紀委、巡察辦、編辦、機關工委、信 訪局等,從縣區到省直,設置10個—20個左右的黨委機關。
3、人大機關、政 協機關:和黨委機關一樣,同樣是參照管理,但現在也是不再強調其參公管理的性質,直接認為是公務員機關。
4、群團機關:各地群團機關,主要包括團委、婦聯、工會,各地設置為群團機關,公務員崗位。群團共有28個,基本上設置為機關的,也就這三個,省市以上多一些,但都不統一。有的縣區行政編制不足,工青婦還有被設置為參公事業單位的。群團機關和黨委機關一樣,還是參公管理。
5、垂直管理部門:主要包括法院、檢察院、生態環境局、稅務局等。和政府部門一樣,是公務員單位。
6、參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中,主要或者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雖然使用的是事業編制,但其身份參公,工資待遇和公務員一樣,也可以在公務員崗位調任,和公務員沒有什么區別。
現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確定能保留參公屬性的,也就只有行政執法隊了。其他原來已經取得參公資格的事業單位,由于行政職能在機構改革中,被劃轉到相應的政府部門,已經沒有參公的依據了,改革是遲早的事。中現在保留參公的事業單位,也只有黨校、黨 史辦、老齡辦、證監會、銀監會了。
公務員的職務與職級
公務員分領導職務和職級。
領導職務有十個層級,分別為:正國職、副國職、正部職、副部職、正廳職、副廳職、正處職、副處職、正科職、副科職。
領導職級分四檔十二個層級,分別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領導職務的晉升遵循原則:副職晉升正職,必須在副職崗位上任滿兩年,下級正職晉升上一級副職,必須在下級正職崗位上任滿三年。
職級晉升基本原則:綜合任職年限、工作實績、個人表現等晉升,在名額有空缺的情況下,一級調研員以下職級,每滿兩年允許晉升一個職級。一級調研員以上職級,需任職滿3-4年才允許晉升下一個職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