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8:00;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月4日至1月11日8:00;
繳費時間:2023年1月4日至1月12日8:00;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3年2月21日至2月25日;
筆試考試時間:2023年2月25日,各科目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面試時間:2023年4月20日至23日(暫定)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間出生),對于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學位”所對應的專業;
7.符合法律法規和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當按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為“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除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外,以下三類人員也可報考:一是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三是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招考對象為“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2023年1月4日(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在市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計算: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請于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陸報名網站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繼續執行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規〔2022〕539號)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可于1月11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現場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手續。不方便現場辦理的考生,請撥打聯系電話(028-86759175)確認后,通過傳真或郵箱傳送減免報考費用所需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脫貧戶家庭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
考生提交減免所需材料務必真實有效,對于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認定為不誠信行為。
打印準考證
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考生,請于2月21日至2月25日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加考試證件。無準考證不準進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