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蘇高考報名人數多少
2024年江蘇高考報名人數暫未公布,根據歷年江蘇高考報名人數統計,預計2024年江蘇高考報名人數約44萬人。以下是2023年江蘇高考報名人數,供大家參考。
2023年江蘇高考報名參加人數:
據統計,2023年江蘇省地區內共有44.5萬余人報名參加高考,全省共設260個考點,12019個考場,約有3.6萬人參加考試工作。
江蘇省歷年高考報名人數統計表
年份/人數 | 報名人數 | |
全國 | 江蘇 | |
2023年 | 1291萬 | 44.5萬 |
2022年 | 1193萬 | 40.6萬 |
2021年 | 1078萬 | 35.9萬 |
2020年 | 1071萬 | 34.89萬 |
2019年 | 1031萬 | 33.9萬 |
2018年 | 975萬 | 33萬 |
2017年 | 940萬 | 33萬 |
2016年 | 940萬 | 36.04萬 |
2015年 | 942萬 | 39.29萬 |
1、2022年江蘇省高考人數
2022年江蘇高考報名人數達到40.6萬, 比去年增加了4.7萬人,全省共設251個考點、11352個考場。
2、2021年江蘇省高考人數
2021年江蘇省高考報名人數有35.9萬人,從報考科類來看:普通類30.9萬人(占報考總數的86.07%),其中歷史等科目類11.9萬人,物理等科目類19.0萬人。
2024高考報名網站
序號 | 省份 | 官方網址 |
1 | 北京 | 北京教育考試院 |
2 | 上海 | 上海招考熱線 |
3 | 天津 | 招考資訊網 |
4 | 重慶 | 重慶市教育考試院 |
5 | 河北 |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
6 | 山西 | 山西招生考試網 |
7 | 江蘇 |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
8 | 浙江 |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
9 | 安徽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
10 | 福建 |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
11 | 江西 |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
12 | 山東 |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
13 | 河南 | 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 |
14 | 湖北 | 湖北教育考試網 |
15 | 湖南 | 湖南省教育廳 |
16 | 廣東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
17 | 廣西 | 廣西招生考試院 |
18 | 海南 | 海南省考試局 |
19 | 四川 |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
20 | 貴州 | 貴州省招生考試院 |
21 | 云南 | 云南省招生考試院 |
22 | 遼寧 | 遼寧招生考試之窗 |
23 | 吉林 | 吉林省教育考試院 |
24 | 黑龍江 |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 |
25 | 內蒙古 | 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 |
26 | 陜西 | 陜西省教育考試院 |
27 | 甘肅 | 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
28 | 寧夏 | 寧夏教育考試院 |
29 | 青海 | 青海教育考試網 |
30 | 西藏 | 西藏自治區教育廳 |
31 | 新疆 | 新疆招生網 |
往屆生高考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
不僅僅是往屆生,所有參加高考的學生高考報名都必須在網上預報名。
2、填寫自己的各種信息
關于往讀生報名的填寫,要特別注意自己的身份信息,尤其是畢業的高中學校,不要填寫自己曾經畢業的高中,而是要根據自己的戶籍所在區縣,填寫某某區縣往屆生。
3、考籍號的填寫
關于考籍號的問題,往讀生可以填寫自己去年高考報名的考籍號,號碼在自己去年學業水平考試證書的右上角。
4、現場確認信息
網上報名只是往屆生高考報名流程的第一步,網報號也不是考生號和準考證號,接下來的現場確認,還需要根據各區縣各自要求,在指定日期攜帶指定證件報名。
5、考生需要攜帶的證件
往屆生和其他考生同樣,要在報名時間內帶身份證、戶口本、高中畢業證去當地招辦參加高考報名。
6、在校復讀和在家復讀的報名方式
往屆生需要你去年參加高考的準考證,你的身份證,高中畢業證,有的還需要戶口本,高考后復讀再次參加高考報名,如果在學校復讀,學校會幫助報名。往屆生如果在家復讀,需提前一周到教育局申請報名。
往屆生參加高考報名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往屆生參加高考報名,首先要取得報考資格。根據國家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考生報名必須符合下述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高考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高考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