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試知識點(2)
犯罪動機指刺激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以達到犯罪目的內心沖動或起因。
(4)犯罪的客觀方面
犯罪的客觀方面是指犯罪行為及其危害結果的客觀外在表現(xiàn)。它包括三個基本要件:危害行為;危害結果;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
三、正當防衛(wèi)和緊急避險
1.正當防衛(wèi)
正當防衛(wèi)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者所實施的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并且未造成重大損害的防衛(wèi)行為。正當防衛(wèi)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不僅不構成犯罪,而且受到法律的保護。
正當防衛(wèi)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五條件)
(1)必須是對不法侵害行為才能實施正當防衛(wèi);
(2)不法侵害行為必須是正在進行的;
(3)防衛(wèi)行為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
(4)防衛(wèi)行為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施,而不能針對第三人;
(5)防衛(wèi)行為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2.緊急避險
緊急避險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
緊急避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四條件)
(1)必須是為了避免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遇到危險而采取的;
(2)必須是正在發(fā)生危險的情況下采取的;
(3)必須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采取的。如果能采取其他方法避免危險,就不能實施緊急避險行為;
(4)緊急避險行為不能超過必要限度。
四、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和既遂
1.犯罪的預備: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犯罪預備也是犯罪行為,而犯意表示不構成犯罪。
2.犯罪未遂:已經著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缎谭ā返?3條第2款規(guī)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行為。
4.犯罪既遂:是指行為人故意實施的行為已經具備了某種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判定犯罪是否既遂,應當以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是否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為標準。完全具備的,是既遂;未能完全具備的,則不是既遂。